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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「行銷」網路會員資料是小金礦嗎 ? user profile or profit"
description: "「行銷」網路會員資料是小金礦嗎 ? user profile or profit"
pubDate: 2006-06-04
author: "jacobmei"
category: "網路與社群"
tags: [網路, 行銷]
canonical: https://jacobmei.com/blog/2006/0604-bg-0cc8c81c/
lang: zh-TW
license: CC BY-NC 4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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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「行銷」網路會員資料是小金礦嗎 ? user profile or profit

最近發生了幾件事情，都和網站所擁有的會員資料有關係，都在所謂的 web2.0 年代中繼續 web1.0 的行銷方式，一個是 Wifly, 另一家則是 PCHome ......  

我們先來談談 Wifly ，先看一下[蘋果日報的一則報導](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News/index.cfm?Fuseaction=Article&loc=TP&PageType=home&sec_id=5&NewsType=twapple&showdate=20060604&art_id=2654899)。  
  
這個事情簡單的說，就是 Wifly 常常以客服名義寄信給會員，但其中的內容卻是其它單位所提供的訊息（這裡是某大學的行銷問卷調查），其實小梅子在 5/24, 6/1 也有分別收到來自 Wifly 的客服信箱寄來的信，信中就是這個行銷問卷調查。  
  
另一個 PCHome 的事情，相關話題可以看 [Fred 的文章](http://blog.yam.com/fredjame/archives/1698133.html)，這個故事也很妙，PCHome 的會員，會不斷收到各式廣告信，而且停都停不掉，刪除會員帳號都沒有用 ....  
  
其實從上面的兩個連結，大家可以很清楚看到這兩個網站是怎麼處理會員資料的，簡單的一個心態，就是：  
  
我們提供服務給你，所以我們寄宣傳信給你，這很合理。  
  
好的，我想不管是收費或是免費的服務，在會員微薄（且可能隨時被偷偷修改）的權益說明中，大都廠商會預留一些模糊的空間，為自己以後可能會有的【名單共享】的事情做伏筆。以 Wifly 而言，下面這段就是一個伏筆：  
  
> 網站(網頁)中或任何安源公司所提供之服務中,可能有部分特定服務是與其他合作廠商或夥伴共同經營，如果WIFLY 會員不願將個人資料揭露給其他合作伙伴，可以選擇不使用這些特定服務，但如明示同意或事實上已開始使用這些特定服務，WIFLY 會員的個人資料即可能揭露給該特定服務之合作廠商或夥伴。  
  
換句話說，親愛的網友，別再想太多，你的資料是可以被廠商共享的。  
  
其實這樣的行為，很難說對或錯，基本上，任何一家公司都可能會拿會員資料做類似的商業模式處理，不過問題在於：  
  
這樣的行銷方式有用嗎？  
  
小梅子覺得這樣的行銷方式，絕對是有某種百分比的效果，所以廠商會視會員資料如金礦，死命的寄發一些電子信。  
  
在過去，比較專業的處理方式，是將這些會員資料做分析，然後依照個人的分析需求，寄出客製化的廣告行銷信件，但是進入到 web2.0 後，真正這樣分析會員資料運用的網路公司，卻並沒有同步的變多，反而是卯起來亂撒的越來越多。這是不是代表了另一個比較底層的問題，那就是 web2.0 的口號喊的越來越響亮，但真正應用和懂相關行銷或理念的人才確沒有增加，更多的人投入這個行列，但卻沒有質的提升。  
  
上次網路大崩盤前一年，也有類似的現象發生，這次會不會再有一次新的崩盤重整，我們慢慢的觀察中。  
  
2006.06.05 舊文，搬到新網站
